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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必修五【述评】我国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与道路交通安全的现况-中华医学网

全部文章 admin 2018-12-17 677 次浏览
【述评】我国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与道路交通安全的现况-中华医学网孟庭丽病逝

本文来源: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18,41(8): 595-598.
国外多项研究结果已经充分显示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SA)是引发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其危害不亚于酒后驾驶,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医学界的重视。多种关于睡眠呼吸病学的专著中均已将OSA与道路交通安全列为重点内容。我们国内最早在1997年即已有病例报告,其后笔者也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述评强调必须密切关注这个问题,并于2009年出版的《睡眠呼吸病学》中特辟一章专门介绍这个问题。
尽管如此,国内相关部门对于这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或公共卫生问题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曾经统计过1993至2012年国内44篇有关全国或各省市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其中竟然没有一篇文章涉及这个问题,甚至哪怕是鼾症也并未提及。2016年笔者应邀在郑州召开的全国创伤大会上就这个问题做了一个专题报道,与会者反应冷淡,这也从侧面说明这个问题至今仍旧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应有的重视。为了从更高层面上改善这个重大社会问题,我们曾先后于2008和2010年两次以提案形式上书"两会",最终也是不了了之,无果而终,这从另一个层面上体现了问题的严重性。
我国在2008年前后即已有学者逐步关注这一问题,此后不断有少量调查报道,近两年这方面的研究报道逐渐增多,近年尤为突出,鉴于此,本文将系统介绍近几年国内这方面的研究结果和进展叛锋,并做简要的评述和建议。
司机中打鼾的患病率

目前认为打鼾是OSA最常见的症状和标志,国内最早由李明娴等报道司机中打鼾率为42.49%,高于机关工作人员、工人、技术人员和农民。2008年景卫革等报道718名司机中不同程度的打鼾者228人,发生率为31.7%,其中二级以上打鼾患病率为16.6%,男性患病率高于女性,增龄、肥胖、吸烟和饮酒均会增加打鼾的患病率。吴慧莉等2010年在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验车场对前来验车的驾驶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有效问卷共988份,其中打鼾133人,占13.5%。苏小芬等对广州公交司机进行问卷调查,1 000名职业司机集中填写问卷,发现其中打鼾者占54.3%,打鼾而且ESS≥9分的占2.09%。王京娜等对承德市449名职业司机的调查结果显示,中、重度鼾症患病率为20.9%,更有意义的是他们曾于2011年对河北省部分因为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汽车司机进行睡眠打鼾调查,发现这些司机中打鼾的患病率44.9%,二、三和四级打鼾患病率分别为13.7%、6.6%和2.3%。周建群等对于北京市东部郊区及河北省部分公交车站司机进行调查,打鼾发生率为59.10%,其中轻度、中度和重度打鼾分别为25.67%、15.52%和13.13%,平均体重指数为26.6 kg/m2,其中体重指数>25 kg/m2者占65.52%,体重指数>28 kg/m2者占33.28%,吸烟者为52.99%,饮酒者占61.64%,其中经常饮酒者占24.18%。王倩等对武汉市部分出租车司机的调查结果显示,一、二、三级打鼾者分别占23.7%、4%和9.5%,并且发现打鼾与年龄、体重指数、饮酒、吸烟、缺少体力活动和经常宵夜等有关。姚文飞等和刘莺等采用整群抽样法2014年对上海嘉定地区健康体检的公交司机进行问卷调查,回收合格问卷824份,打鼾者578名(70%),其中轻、中、重度打鼾发生率分别为50.73%、18.33%、0.85%,打鼾且ESS>9分的占总人数的14.32%,打鼾与体重指数显著相关。广州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洪荒道路,物流公司的335名货运司机中习惯性打鼾的发生率为37.3%房友网。
司机中白天嗜睡的发生率

白天嗜睡是OSA的常见症状之一,对于司机驾车的表现影响很大。吴慧莉等报道验车司机中ESS评分≥9分者529名,占53.9%。苏小芬等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司机中ESS评分≥9分者占2.4%。王京娜的研究结果显示,司机中嗜睡的患病率为12.2%,而且发现157名打鼾司机白天嗜睡的发生率(35/157)显著高于非打鼾司机(16/193,P<0.01)。周建群等报道670名司机中ESS评分>9的占12.54%,疲劳驾驶占34.18%,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占14.18%。姚文飞等的研究结果表明824名司机中ESS评分≥9分共154名,占总人数的18.69%,打鼾同时ESS评分≥9分的118例(14.32%),开车中发生嗜睡的283名(34.34%),其中每周数次嗜睡的比率为15.66%王思丽。
司机中OSAHS的患病情况

2008年景卫革等首次调查了司机中OSAHS的患病率,采取随机抽样法从承德市司机中抽取718名司机进行调查,以AHI≥5次/h为标准,结合ESS评分≥9分,结果显示司机中OSAHS患病率为4.1%,与该市人群中OSAHS的患病率相近。王倩等采用问卷调查和便携式睡眠呼吸检测仪,最后确定司机中OSAHS的患病率为11.8%,高危因素包括年龄、肥胖、缺少体育锻炼和饮食缺乏控制等。刘莺等采用问卷调查、ESS评分及家庭睡眠呼吸监测的方式,以ESS评分≥9分,AHI≥5次/h为标准,最后确定司机中OSAHS患病率为13.5%卖身节,其中轻、中、重度分别为47、38和26例,并且观察到患OSAHS的司机颈围、体重指数和ESS评分均显著高于非OSAHS者。王京娜等采用整群抽样法对承德市长途客车司机进行问卷调查和简易睡眠呼吸监测,结果显示449名司机中OSAHS患病率为9.9%。郑涛等的研究结果显示经过问卷调查及PSG监测335名货运司机中OSAHS患病率为12.5%,多元逐步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龄、饮酒、打鼾家族史、体重指数和上气道异常是OSAHS患病的危险因素。
司机打鼾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关系

吴慧莉等报道显示988名司机中曾经发生追尾事故的346人,占35.02%,睡眠打鼾者发生追尾事故的频率为1.1次/人,显著高于非打鼾者(0.62次/人,P<0.01),而且发现随着打鼾年数的增加,ESS评分增高,发生追尾事故的人均次数随之增加。苏小芬等的研究结果显示957名司机中336名(35.1%)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中、重度打鼾的司机交通事故发生率(52.8%)显著高于非打鼾组(33.2%,P<0.01)。重度打鼾组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显著高于不打鼾及轻度打鼾组(P<0.01)。王京娜等报道中、重度打鼾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为非打鼾司机的7.71倍,多元回归分析发现打鼾、嗜睡、超速驾驶和疲劳驾驶是发生交通事故的独立分析因素。打鼾引起交通事故的风险明显高于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但低于违章驾驶。王倩等的研究结果显示唐翔千,二级以上打鼾司机中开车时瞌睡,发生或险些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高达42%。姚文飞等的研究结果显示,950名打鼾司机中48名曾发生交通事故,占5.83%,显著高于不打鼾组(P<0.01),中、重度打鼾组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明显高于轻度打鼾组,打鼾严重程度与开车嗜睡评分呈正相关(r=0.148赤印,P<0.01)。
司机嗜睡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关系

苏小芬等报道957名司机中嗜睡组(ESS评分≥9分)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为73.9%,显著高于非嗜睡组的34.2%,人均交通事故发生率在两组间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王京娜等的研究结果显示,白天嗜睡的司机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是非嗜睡司机的2.14倍。王倩等的调查结果显示,因为嗜睡发生交通事故或潜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达49.3%。姚文飞等报道开车嗜睡者1年内发生交通事故48起(5.83%)。王京娜等调查的449名司机中,19名(4.2%)因为开车时嗜睡发生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28.36%,ESS评分≥9分的司机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36.4%)显著高于ESS评分<9分者(11.9%),习惯性嗜睡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比是无嗜睡司机的4.22倍(OR值为4.22,P<0.01)。
司机OSAHS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关系

孔德磊等的小样本研究结果显示,患有OSAHS的司机驾车能力下降,ESS评分高于对照组(单纯打鼾者)韦斯琴,随着AHI的增加,最低SpO2下降,ESS评分增加,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AHI与司机嗜睡程度显著相关致命性骚扰。察猜刘莺等研究结果显示826名司机中1年内总体交通事故发生率为5.8%,其中OSAHS组发生率为17.1%,显著高于非OSAHS组(4.1%),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OSAHS、嗜睡和驾龄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因素(OR值分别为14.062、30.578、2.345)(P<0.05)。平均夜间睡眠时间为保护因素(OR值为0.003 7,P<0.001)。郑涛等报道在≥2级的打鼾者及OSAHS患者中,65.4%在白天行车过程中经常感到嗜睡,42%曾因嗜睡发生过交通意外或险些发生意外。
患有OSAHS疾病司机
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

景卫革等的研究结果显示司机中43.2%的人认为打鼾不是病,16.7%的人认为打鼾是病,但是不需要治疗,40.1%的人认为打鼾是病并且需要治疗,但是仅有1例接受过治疗。王京娜等的调查结果显示46%的司机认为打鼾不是病,14.6%的人认为打鼾是病楚才杯,但是不需要治疗,仅有39.1的人认为打鼾是病并且需要治疗,仅1例接受过治疗。周建群等的调查结果表明12.84%的司机不知道OSA,20.9%的人认为打鼾不是病,13.88%的人认为打鼾是病,但不需要治疗。王倩等报道接受调查的389名司机中59.3%认为打鼾不是病,22.7%认为打鼾是病但是不需要治疗,11%认为打鼾是病而且需要治疗。刘莺等报道77.6%的接受调查者认为打鼾对驾车没有影响,64.9%认为打鼾不需要治疗,只有1名接受过CPAP治疗。郑涛等报道95.5%的司机认为打鼾不是病,98%的被调查者不认为行车时发生意外与打鼾有关。
OSAHS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引起的损失和治疗OSAHS的成本

据报道在世界范围内5~44岁人群中,道路交通事故在全因死亡率中居第3位,预测在各年龄组死亡排序中居第5位,预测每年死亡经济损失2 400万元,相关经济损失占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3%,总体超过5 000亿美元。2000年美国因为OSAHS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失达159亿美元,而同期治疗OSAHS仅需要31.8亿美元,权衡一下这两个数字,利弊得失不是一目了然吗?
相关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这几年酒后驾车的危险和危害已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通过深入宣传和认真执法,酒后驾车问题已经得到初步治理,这对于社会和谐安定无疑是一件大好事,然而对于患有OSAHS的司机驾驶(包括打鼾-鼾驾、嗜睡-睡驾)的问题并没有给予必要的重视。事实上早年加拿大的研究结果已经显示患有OSAHS的司机模拟驾驶时各项指标都比饮酒者更差,提示患有OSAHS的司机驾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不亚于酒后驾车,某种程度上甚至要比酒后驾车更严重,特别是当前人们对于这个问题还缺乏最起码的应有的认识和重视时更是如此。
长期以来,无论是人们的认识层面还是各种道路交通事故流调结果均认为疲劳驾驶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然而,什么是疲劳驾驶,如何定量评估这种现象,引起疲劳的原因又是什么,则很少有研究回答这些问题。其实大量研究结果已经显示OSA患者由于夜间反复发生觉醒和微觉醒,正常睡眠结构遭到严重破坏,夜间睡眠效率明显下降,白天必然会出现嗜睡和疲劳,但目前人们对于这种因果关系认识不足,这样下去则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所谓的疲劳驾驶问题。
患有OSA的司机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本人尚不知晓其已经患有OSA,或者虽然知道患有OSA,但是不知道开车时会发生风险,或者虽然已经明确诊断,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英语必修五这与普通违章驾驶还是有区别的。这种情况多属于不自觉状态和不可控制状态,在司法量刑时应予考虑适当减刑,当然这属于法律层面问题,应由法律工作者考虑和裁定空袭德累斯顿。
几点建议

道路交通事故会剥夺大量中青年鲜活的生命安靠智电,给家庭、社会造成惨重的不可挽回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其危害性是如何形容也不过分的。然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目前全社会包括普通百姓、司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医学界对于这个问题缺乏基本认识和应有的关注。据报道2006到2010年,中国机动车道路交通伤害中前5位违法行为依次为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占道行驶和逆向行驶,另据文献报道,2003到2012年,我国发生特大交通伤害427起,死亡6 639人,5 678人受伤,其中道路交通伤害360起,占总数的84.3%。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超速、超载和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因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为313 676人,死亡率为22.52/10万。非常令人遗憾的是上述文献中有关道路交通伤害的原因均未提及睡眠呼吸障碍问题,因而今后应当广泛的进行科普宣传,以期引起媒体重视,使大家尽早提高认识,认清其危害的严重性。
建议全国及各省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将司机中OSAHS的筛查、治疗和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机年检中必须有相关OSAHS的问卷,每位司机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问卷,凡是属于OSAHS高危人员者必须接受相关检测(多导睡眠图或便携式检测),凡经检测诊断为OSAHS必须接受正规治疗,治疗后经过正规医院复查证明疾病得到良好控制时方能驾车上路,否则不能上路。违规驾车者应依法处罚,尤其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时更应从严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隐瞒病情,拒绝相关检测和治疗者,必须给予相应处罚,国家相关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文管理好这件大事。
建议由临床医学,包括呼吸病学和创伤学科和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有关法律律师及相关企业,成立联合研究管理协会,其主要任务是开展大型调查,制定相关法律和开展学术交流等。